足协评议:浙江队吴伟进球无效为误判;基莱斯造点判罚正确
足协评议:浙江队吴伟进球无效为误判;基莱斯造点判罚正确由足球资讯发表在中国足球 china-soccer
05月13日讯 中国足协官方发布最新一期裁判评议判例,足协浙江其中包括浙江队和天津津门虎比赛中的评议两处争议判罚。

判例四:中超联赛第11轮,队吴点判浙江俱乐部绿城VS天津津门虎。伟进误判比赛第73分钟,球无确浙江俱乐部绿城14号队员进球。基莱裁判员判进球有效,斯造经VAR介入,罚正裁判员在场回看后,足协浙江裁判员改判进球前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队员手球犯规在先,评议进球无效。队吴点判


浙江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本方36号不构成手球犯规,伟进误判进球应为有效。球无确
对于此判例,基莱评议组一致认为: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跳起争抢球,斯造下落过程中,手臂处于此时的合理位置,球经对方队员近距离接触变线后接触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手臂,随后浙江俱乐部绿城另一名队员(14号)进球,因此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不构成手球犯规,后续进球有效。裁判员改判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手球犯规和进球无效的决定错误。VAR介入错误。
判例五:中超联赛第11轮,浙江俱乐部绿城VS天津津门虎。比赛第90+6分钟,天津津门虎进攻中将球传至对方罚球区内,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与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发生接触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经VAR介入,裁判员在场回看后,判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犯规,判罚球点球,并向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出示黄牌。
浙江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该接触为双方自然惯性产生,本方守门员不犯规,不应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出击争抢球,但并未触到球,冲撞正常跑位的天津津门虎9号并致其倒地,构成犯规。裁判员判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的最终决定正确,VAR介入正确。
来源:05月13日讯 中国足协官方发布最新一期裁判评议判例,其中包括浙江队和天津津门虎比赛中的两处争议判罚。
判例四:中超联赛第11轮,浙江俱乐部绿城VS天津津门虎。比赛第73分钟,浙江俱乐部绿城14号队员进球。裁判员判进球有效,经VAR介入,裁判员在场回看后,裁判员改判进球前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队员手球犯规在先,进球无效。
浙江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本方36号不构成手球犯规,进球应为有效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跳起争抢球,下落过程中,手臂处于此时的合理位置,球经对方队员近距离接触变线后接触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手臂,随后浙江俱乐部绿城另一名队员(14号)进球,因此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不构成手球犯规,后续进球有效。裁判员改判浙江俱乐部绿城36号手球犯规和进球无效的决定错误。VAR介入错误。
判例五:中超联赛第11轮,浙江俱乐部绿城VS天津津门虎。比赛第90+6分钟,天津津门虎进攻中将球传至对方罚球区内,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与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发生接触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经VAR介入,裁判员在场回看后,判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犯规,判罚球点球,并向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出示黄牌。
浙江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该接触为双方自然惯性产生,本方守门员不犯规,不应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出击争抢球,但并未触到球,冲撞正常跑位的天津津门虎9号并致其倒地,构成犯规。裁判员判浙江俱乐部绿城1号守门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的最终决定正确,VAR介入正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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